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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2011-2012学年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2012学年,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有序开展,深入推进,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做到了主动、及时、便捷、全面。通过信息公开,学校各项事务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1-2012学年,我校为加强信息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机构包括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反馈监督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和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反馈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上一学年,学校在原有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形成了由校长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校级、院级、各职能部门均有相应工机构与人员的全面工作体系,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随着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学校及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本校信息公开办法及配套的制度体系,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管理体制、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更为全面的补充,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为保障信息公开机制的长效运行,学校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定了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规定了责任对象、种类、工作则、实施主体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由信息公开工作反馈监督办公室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拓展信息公开平台

    学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互联网、报刊、手册、宣传栏等媒介发布,平台多样、内容全面、更新及时,师生及社会公众获取我校信息的渠道畅通。校园网主页设有信息公开栏目,包含了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指南、目录等,各学院、职能部门均建有信息发布网站。2011年,学校开始全面运行网上校园信息门户系统(OA系统),系统将文件办理、校务信箱、通知公告、学校新闻、人事系统、科研业务服务、学生系统等功能集于一体,系统中还包含全校办公电话及全体师生电子邮件地址,师生均可在系统中办理事务、获取信息。该系统实现了学校与师生个体之间信息互通的一站式服务,信息公开的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上一学年中,学校还在校园中新建了多处宣传栏和大型电子显示屏,第一时间将重要信息直观地发布。此外,校外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体是学校信息面向社会发布的重要途径,如重要科研成果、人才招聘、校庆等事项,在校外媒体均有报导。多种媒介组成了学校全面的信息公开网络,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四)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学校不断规范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学校要求各部门、各学院对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非涉密重要事项在适当范围主动向师生公开,二级单位的信息提交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公开,校级重大事项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予以公开。对于师生或公众的公开信息申请,学校制订了详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制作更新了《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师生、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当面申请等形式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二、公开信息情况

    2011-2012学年中,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数约900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布700余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机构和学院设置、学校党政文件、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统计数据、公共共享资源等,尤其注重对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的公开,如招生就业、奖助学金评选、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评审、招投标等事项。
    学校通过校务信箱解答师生问题1272条,受理来信来访约90人次,内容基本为事务咨询,不涉及要求公开信息申请。全学年学校未接到有效的信息公开申请。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顺利开展,以主动公开为主,内容全面,发布及时,渠道畅通,基本满足了师生及社会公众需求。全年未发生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情况,信息公开及咨询答复均未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和有待改进之处

    (一)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虽然学校建设了网上校园信息门户系统及多种公开媒介,信息公开较为全面、及时,但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功能还不够完善,内容、版块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职能部门、学院网站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充分,需进一步充实。
    (二)信息属性划分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性指导。《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公开信息的十一大类,但高校在实际办学中,产生的信息涉及面越来越广,目前的信息属性划分还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性指导。
    (三)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如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员参与”意识,是信息公开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需要建立起充满活力和效率的信息公开机制,鼓励教职工广泛参与,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四、今后工作思路与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严格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在全校形成充分重视、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二)继续完善全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信息公开网站,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造更好的信息公开条件。
    (三)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公开而不泄密。
    (四)加强在学校事务决策中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工会、团委、教代会、学代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机构和组织的作用,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和重要会议列席制度,集中各方力量参与,推动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

文章作者: 发布人:吴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