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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校计财发[2013]499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学校在原有校园卡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卡管理补充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卡管理补充规定

 

 

 

 

 

 

 

 

 

 

 

 

 

 

 

 

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1226印发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卡管理补充规定

为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一条 校园卡类别

校园卡分为三大类、六小类,即学生卡、教工卡(教工卡Ⅰ、教工卡Ⅱ)、临时卡(临时卡Ⅰ、临时卡Ⅱ、临时卡Ⅲ)。

第二条 校园卡发放范围

学生卡持卡人为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联合培养学生。

教工卡Ⅰ持卡人为学校在编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博士后进站学员,人事代理教职工、租赁人员、挂职人员、校人事处管理的访问学者;教工卡Ⅱ持卡人为后勤集团南农大技术服务公司人员,后勤集团管理的租赁人员。

临时卡Ⅰ持卡人为学校后勤集团聘用物业管理人员、无学籍留学生、政府街道驻南农居委会工作人员;临时卡Ⅱ持卡人为来校短期培训人员、进修教师、科研院所之间的访问学者、校有关单位或部门聘用人员;临时卡Ⅲ持卡人为校后勤集团食堂聘用人员。

第三条 各类卡的功能

学生卡设学生食堂就餐、超市消费、洗浴、打开水、上网结费、图书借阅、自助打印、通行所在宿舍门禁、学籍注册、医疗结算等功能。

教工卡Ⅰ设食堂就餐、超市消费、上网结费、医疗结算、自助打印、图书借阅、多媒体上课、通行工作所在楼宇门禁等功能;非教师人员关闭多媒体上课功能,后勤食堂工作人员关闭学生食堂消费功能。教工卡Ⅱ关闭图书借阅功能,其余按教工卡Ⅰ管理。

临时卡Ⅰ设全部食堂就餐、超市消费功能,临时卡Ⅱ设教工食堂就餐、超市消费功能,临时卡Ⅲ设浴室洗浴功能。临时卡门禁功能的开通,需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校园卡有效期

学生卡有效期按学制来设定,延期毕业的学生必须凭延期证明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教工卡Ⅰ、教工卡Ⅱ有效期按在学校的服务期来设定,逾期后若校园卡仍需要继续使用,按申领新的校园卡流程重新申领。

临时卡Ⅰ、临时卡Ⅱ、临时卡Ⅲ有效期按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限来设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后若校园卡仍需要继续使用,按申领新的校园卡流程重新申领。

第五条 申领校园卡程序

(一)学生卡

1.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按学院现场发放校园卡。

2.老生只有校园卡遗失、损坏方可申领新的校园卡。

(二)教工卡Ⅰ

1.在编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凭校人事处的职工号,到校计财处现场办理校园卡。

2.人事代理人员、租赁人员、博士后进站学员、访问学者、挂职人员凭校人事处开具的办卡通知,到校计财处现场办理校园卡。

(三)教工卡Ⅱ

后勤集团公司管理的租赁人员、学校技术服务人员凭后勤集团公司开具的办卡通知,到计财处现场办理校园卡。

(四)临时卡

1.临时卡办理需提交资料:(1)经接受申请人学习或工作的单位批准,本人签字并加盖批准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一份,报告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工作或学习期限;(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和银行卡(目前仅接受建设银行卫岗分行或中国银行梅花山庄支行开办的银行卡,随着技术开发,系统将逐步接纳其它银行的银行卡),到校计财处现场办理临时卡。

 第六条 办理临时卡,校计财处向接受申请人学习或工作的单位收取临时卡管理押金,每批次收取押金500元。押金在该批次销户退卡时退回缴纳单位。若该批次临时卡逾期一周内没有办理销户或延期手续,经通知后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则不退还该笔押金,同时冻结该批次校园卡。

第七条 为了保证和谐、有序的就餐环境,校园卡管理部门会同后勤集团公司有权对持卡人在食堂购买某一餐饮品种进行消费数量、次数的限制。

第八条 持临时卡Ⅱ到教工食堂就餐的,将加收消费总额30%的搭伙费。

第九条 其他事宜按《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暂行)》(校计财发〔2007373号)执行。

第十条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文章作者: 发布人:校办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