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学校编制了《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指南》(网址:http://xxgk.njau.edu.cn/gkzn.htm),也可以至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领取。
一、公开的原则和类型
校务信息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相关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管理与决策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和学校利益的信息外,本校的校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渠道公开。本校校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本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校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校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本校编制的《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查阅《目录》(网址:http://xxgk.njau.edu.cn/gkml.htm),或至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查询。
2.公开形式
本校校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辅助采用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等方式。
本校具体网址:http://www.njau.edu.cn。
本校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njau.edu.cn/index.htm。
本校当面受理点: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25-84395831。
3.公开时限
以本校名义发布及本校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校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
本校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本校编制的《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目录》。
本校将分批、逐步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纳入《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校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校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规章制度处理。
2.受理机构
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校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楼A413房间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25-84395831;传真号码:025-84432420
电子邮箱:xxgk@njau.edu.cn ;邮政编码为:210095
3.受理程序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领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http://xxgk.njau.edu.cn/info/1103/1310.htm,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xxgk@njau.edu.cn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校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校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校长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学校办学基本指标数据等方面的校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4.申请处理
校长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于5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校对收到的有效申请在登记后出具《登记回执》,再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索取号的,本校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收费标准
本校依申请提供校务信息的收费标准经江苏省财政和价格部门确定后收取。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南京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南京农业大学监察处投诉。
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楼6楼
邮 编:210095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校的具体管理决策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